今年4月,上海出台《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配套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支持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构建托育服务体系。

  “我们用一个多月时间拿到了《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接纳幼儿、开展托育服务了。”上海黄浦区俊星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创办人李星仪今天告诉记者。

  今年4月,上海出台《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配套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支持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构建托育服务体系。同时,在黄浦、闵行、浦东、徐汇、静安5个区开展举办申请试点。目前已有11家托育机构落地,获得《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涵盖非营利性托育机构、营利性托育机构和免费福利性托育点三个类别。从8月1日起,托育机构举办申请工作向上海16个区全面铺开。

  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开展托育服务的基本原则为规范引导、多方参与、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多方参与,营造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托育服务范围,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的托育服务格局。

  由于托育机构的申办不属于行政许可,上海创新机制,以《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作为最终的“通行证”。各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为举办者提供咨询指导,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告知书》,并作为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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