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据了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符合该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山东省2018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6月27日至29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经区、市、省三级核查无误,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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