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江西省从5月23日起至8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旨在解决当前江西省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江西省从5月23日起至8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旨在解决当前江西省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此次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受理举报、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全省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督查期间,江西省教育厅将受理全省中小学、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反映和举报。

  江西省明确,中小学及教师如存在以下行为可向省教育厅举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普通高校及教师方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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