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西藏自治区教育“三包”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广大学生和家长政策“获得感”不断增强。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持续增强“三包”政策保障能力,近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学前补助、中小学教育“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标准的通知》(藏财教〔2018〕39号),文件明确西藏自治区各类区各学段“三包”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年生均调整提高240元。调整后的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学前教育阶段二类区3120元、三类区32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320元;义务教育阶段二类区3620元、三类区37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820元;高中教育阶段二类区4120元、三类区42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4320元。

  近年来,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西藏自治区教育“三包”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广大学生和家长政策“获得感”不断增强。此次已是教育“三包”第17次提标,新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学期执行,经费结构比例仍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学前补助、中小学教育“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藏财教字〔2015〕52号)执行。即伙食费占80%-87%、服装及装备费占10%-15%、作业本和学习用品费占3%-5%。

  新政落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教育、支持教育发展的结果,是提高西藏自治区教育“三包”政策保障能力的又一实质性举措,对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学生生活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意义重大,更是写好西藏自治区教育“奋进之笔”的应有之举。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三包”经费及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教字〔2011〕64号)要求及相关规定加强教育“三包”经费的管理。一是切实抓好“三包”标准的落实和“三包”学生的界定,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擅自改变政策标准、“应包不包”或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二是抓好“三包”人数统计核查工作,认真执行“三包”统计人数逐级报送承诺制,严禁虚报冒领行为;三是坚持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健全采购领导小组,规范采购程序,最大程度发挥物资的规模采购效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审计、监督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管理;五是加大“三包”经费的日常管理和基础管理力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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