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至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举办中小学章程制定和实施专题培训班。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治校总纲,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为提高全区中小学校制定和实施章程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全面促进依法治校工作,保证2019年年底全区中小学校全部完成“一校一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2018年5月14日至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举办中小学章程制定和实施专题培训班。
本次培训特别聘请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综合研究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陈立鹏教授担任主讲,采取送培到市的方式,围绕中小学章程制定和实施的内涵建设和规范要求,做了全面、系统、深入、详细的辅导培训,全区所有中小学校长及学校负责章程起草工作的同志共计2806人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教育厅法规处处长结合中小学章程制定过程中梳理出的问题及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就此次培训的背景、目的做了动员讲话。他强调章程制定要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结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充分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长要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把本次培训作为一个新起点和助推器,联系本学校的章程制定和实施工作来深入学习,加快制定本学校章程,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陈立鹏教授从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学校章程的涵义、章程所包含的内容、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制定章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学校章程如何写出特色及关于总则、分则、附则七个方面,对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做了全面阐述。讲座中,陈教授通过大量优秀的学校章程案例,紧扣学校章程的制定、学校章程的实施及学校章程制定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的讲解,使参培人员开阔眼界、茅塞顿开。陈立鹏教授还重点强调章程制定应以宪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以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为首要任务。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参培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章程建设在办学治校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为各校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等提供了理论支持,为各校形成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