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24日,经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批准,省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和督学专家一行9人,组成调研组赴上海、江苏、安徽等三省市,着重就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支撑体系建设、督政体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等方面,进行了为期3天的学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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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24日,经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批准,省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和督学专家一行9人,组成调研组赴上海、江苏、安徽等三省市,着重就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支撑体系建设、督政体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等方面,进行了为期3天的学习调研。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参加了上海的交流。

  调研组分别与三省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专家进行座谈,听取了三省市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举措和经验介绍,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调研组成员表示,此行深切感受到了三省市教育督导工作助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也真切感受到“教育督导一家亲”的深情厚谊。

  据了解,上海市 2015年就颁发教育督导条例,增设“总督学”职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由7人增加到15人,整合华东师大、上海师大、上海教科院等力量,建立健全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上海市教育督导研究中心等支撑体系,在督政工作中有效开展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履职情况督导,在督学工作中认真抓好学校督导和质量监测,有力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江苏省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督政”工作视为运动战,2015年起就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对县督导”工作;将“督学”工作视为阵地战,从任期届满的校长书记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中聘任了4000多位专业素养高的责任督学,接受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国家实地核查的县(市、区)达57个,居全国首位;将“质量监测”视为迂回战,联合省教科院、评估院开展质量监测,为学校发展诊断把脉;将“均衡督导”视为歼灭战,督促县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省领导批示增加5.8亿元资金安排,补足经济欠发达县投入缺口。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从1997年成立以来,逐渐壮大,开展了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省优质幼儿园评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等项目,有效发挥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教育督导专业化的支撑保障作用。安徽省 2004年即建立由省委组织部、省政府督导委、省教育厅共同组织,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实施的“对县督导”考核制度;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机制健全、运行规范、作用凸显,全省16个地级市均配备年富力强的专职总督学,总督学均为教育局班子或党委班子成员,绝大多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级别为正科级,教育督导部门有足够的“话语权”和权威性。

  学习交流中,兄弟省市同行都表示,今后应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在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督导手段、结果运用等方面,互相学习汲取各地先进经验,更好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各项职责,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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