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17个区县在全国率先一次性整体通过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标志着上海义务教育步入了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的发展新阶段。
2014年上海17个区县在全国率先一次性整体通过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标志着上海义务教育步入了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的发展新阶段。为破解市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上海近年来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创新联动发展机制,激发学校变革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实施城乡统一的“五项标准” 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2015年,上海市教委等9家单位联合发布《促进本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暂行)》(沪教委发〔2015〕139号),推进学校建设、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与收入标准、生均经费等标准统一。
一是完善学校建设标准。重点是做好“一场一馆一池”(学生剧场、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池)建设和改造。2016-2017年累计完成新建、改扩建和维修“一场一馆一池”项目269个。
二是优化学校教育装备配置。重点是加强中小学创新实验室、中小学图书馆和安全教育共享场馆建设。2016-2017年累计完成设施装备项目1535个。
三是加强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重点是优化学校信息化教与学的环境。2016-2017年累计有733所学校无线网络全覆盖,9259间教室建成互动式多媒体教室,为教师累计配备移动终端30757台。
四是统一城乡教师基本配置标准。重点是加大优质教师统筹力度。1219所学校实现小学至少1名、初中有5%高级职务教师的目标,其中嘉定、徐汇、青浦、金山等区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务教师达标率为100%,提前实现2020年工作目标。
五是统一城乡学校生均经费标准。2017年起试行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其中普通小学每生每年23500元、普通初级中学每生每年29000元。
构建携手合作发展新格局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007年起,上海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委托管理工作,选择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和优质教育中介机构,接受郊区教育部门委托,采取缔结契约转移办学责任、团队进驻提升办学水平的方式,对郊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相对薄弱学校开展全方位的管理,到2017年已实施五轮,累计托管农村学校208所(次),覆盖班级4400个(次),惠及学生约16万人(次),一批郊区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学生和家长对委托管理的满意度分别达到91%和92%。
2017年,市教委在总结五轮郊区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义务教育“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沪教委基〔2017〕59号),从2017年起每三年实施一轮,包括郊区义务教育学校精准委托管理和城乡学校互助成长项目两项核心内容,努力形成城乡学校合作共进的新格局。
一是内涵更“丰富”。既有学校全方位托管的精准委托管理,又有聚焦单个关键项目的互助成长项目,扩大了城乡学校合作的范围和合作的方式。首轮精准委托管理42所、互助成长项目34所,覆盖本市所有郊区。
二是强调更“精准”。明确委托管理的受援学校原则上为郊区新开办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提升办学质量意愿比较强烈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城乡学校互助成长项目立足于解决郊区学校内涵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合作更“对口”。强化中心城区和郊区的对口合作机制,注重需求对接、自愿牵手、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形成郊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是保障更“给力”。在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规范使用经费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和制度配套,包括专业指导、绩效评估、考核督导、教师奖励等方面,特别强调完善对城乡学校及其教师的激励机制,在学校领导选拔、校长和教师职称(职级)评审、绩效工资总量统筹安排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激发中心城区学校(专业机构)和郊区学校教师的积极性。
上海将通过做实做强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构建城乡学校深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
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 缩小校际办学差距
2014年,本市公布了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三步走”的路线图,并在4区先行试点;2015年,上海出台《关于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80号),在全市各区推开。至2017年底,全市建有学区和集团179个,已覆盖全市60%以上的中小学校。
一是因地制宜联合。学区建设强调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突破校际壁垒,促进学校纵向衔接、优势互补,通过学校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创新,不断生成新的、特色的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建设强调品牌学校带动模式,组建办学联合体,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发展,使成员学校逐步成长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的优质学校。
二是深化内涵建设。学区和集团建设的重点在于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程教学、优秀的教师团队,实现优质资源跨校流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让更多学生享受更高质量的教育。各区均出台深化学区和集团建设的政策,其中徐汇、杨浦、虹口等区专门出台促进学区、集团内优质师资流动的政策,构建骨干教师柔性流动“蓄水池”。
三是加强发展性保障。市教委将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推进作为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予以督促和考核,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进方案进行论证,鼓励各区结合区情分步推进。研制了“上海市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发展性评估指南”,从组织运作与治理、课程共建与共享、教师交流与发展、硬件及设施共享、办学成效与特色等方面综合考量学区和集团建设水平,指导各区对学区和集团进行发展性评估,促进学区和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
学区和集团办学主要呈现四方面机制创新:一是打破校校壁垒,实现优质资源跨校流动;二是打破校社隔离,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等资源的统整;三是打破学段分割,实现学段贯通培养;四是打破体制障碍,实现公民办学校互助协调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在促进均衡、缓解入学焦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多家长选择家门口的学校。
实施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 引领学校发展方向
2011年开始,上海启动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汇聚43所“不挑选生源,不追求分数排名,不集聚特殊资源”的学校,探索这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走向成功办学之路。在此基础上,2015年以来,上海实施了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沪教委基〔2015〕77号),促进办学智慧的传递和学校瓶颈问题的集成解决。
一是按需集群。在市、区层面,汇聚一批“不靠政策靠创新、不靠生源靠师资、不靠负担靠科学”的城乡普通公办学校,聚焦学校“最近发展区”,形成以问题解决为核心的课程建设、教与学变革、教师专业发展、管理文化变革四个大集群,开展新优质学校发展设计,促进智慧传递,形成各具特色的优质发展之路。截至2017年底,市、区两级新优质学校集群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82所,约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5%。
二是培育范例。组织专业力量对参加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项目的学校逐一进行深度调研,开展个案实证研究,诊断分析问题,进行跟踪指导,构建问题解决的行动模型,发掘与提炼示范案例和学校样本经验。强化专业人员与学校的密切合作,探索建立符合“新优质教育”理念的“发现-培育-改进-提升”的学校发展机制,揭示学校优质发展的基本路径,转化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型的培训课程,将核心经验进行推广与辐射。
三是营造生态。关注项目学校发展结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学校变革的过程化、可视化、动态化的经验共享新模式的应用与推广。创办《新优质学校》微信公众号,引导项目学校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学校的办学理念、重要举措和办学成果。建立小集群,促进学校之间交流互动、共享开放学习资源,实现协同发展。各区统筹资源,多元合作,创新区域推进机制,构建“新优质教育”生态圈。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简称“绿色指标”)测评数据显示,新优质项目学校在学业表现、学习动机、对学校认同度、教师教学方式等指标上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
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形成。连续多年的“绿色指标”测评数据显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业水平优质均衡度不断提高,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家庭的学生学业成就较为均衡,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在变小;同时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习兴趣和习惯、学习自信心和学习动机得到很好的培育。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本市正在研制《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向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