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又有2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督导检查。
广西又有2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督导检查。这21个县(市、区)分别是隆安县、柳江区、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岑溪市、铁山港区、灵山县、港北区、港南区、玉州区、容县、凌云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兴宾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宁明县、大新县、天等县。至此,广西已有5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
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的2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分7个小组对21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19所(个),其中小学106所,初中58所,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9所,教学点37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84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3017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督导组认定,隆安县等21个县(市、区)学校办学标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均衡系数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