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队伍管理;二是强化设施管理;三是强化教师培训;四是强化普及应用。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各学校配备各类专(兼)职信息化工作管理员,包括多媒体设备管理员、校园网络管理员、教学平台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信息化工作月报员等,负责信息化教学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工作。教育局业务科室对各学校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建设一支稳定的信息技术骨干队伍。
二是强化设施管理。将信息化教学设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做好登记、使用、维护记录。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做好防毒、防系统漏洞、防各种有害信息等工作。
三是强化教师培训。采取区、校、年级组三级培训方式,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教育局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培训,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对全体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四是强化普及应用。要求学校强化信息化设备使用率,按照“人人会、科学用”的原则,让教师学会使用多媒体、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教师运用信息化设备及资源上课、备课要做到“四有”:教案上有体现,课堂上有应用、使用册上有记录、电脑上有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