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新时代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教育需要的重大举措。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新时代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教育需要的重大举措。湖南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精心谋划,高位推进,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是精心谋划。按照吃透中央精神、切合湖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的原则,深入调查,多方论证,制定了1个整体实施意见和消除大班额考核奖补等10个配套文件,建立起“1+10”的政策体系。在发展目标上,提出“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基本达到办学标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实现这一目标,既有基础,也有压力。在政策措施上,因地制宜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湖南特色的自选动作,如制定市县两级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设立化解大班额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实施面向建档立卡家庭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专项计划等。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以县为主、省市统筹的工作体制,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建立了专项督导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高位推进。高规格会议推进。召开现场推进会,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作出批示,省长许达哲、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振奋人心的讲话,主管副省长向力力带队考察现场并点评,全省14位市州长和122位县市区长全部到会,收到了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的效果。高标准立法推进。率先在全国出台《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了中小学校建设的责任主体、规划编制程序和编制标准、配套建设要求以及用地保障要求,从法治层面保障和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强度督查推进。在全省开展地毯式的全面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从省级层面部署“四改三化”(改食堂、改寝室、改旱厕、改澡堂、净化、亮化、绿化)整改措施;主管副省长分别写信给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约谈问题突出的20个县市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纳入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重要内容,设定“一票否决”指标,同时加大了随访督导力度,持续传导压力。

  三是攻坚克难。从2008年起实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并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累计投入250亿元,建设合格学校12069所。2017年启动芙蓉学校建设计划,省财政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撬动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06年率先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构建起多层次、多学制、多种类的培养格局,累计招收近4万人。2011年率先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今年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对村小和教学点按班师比单独核编,将机动编制占比由3%提高到5%。2013年起,按学校偏远程度,分别为乡村教师发放每月700元、500元、300元津贴,2015年起又增加发放每月200-5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部分县市区还提高了发放标准。将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统一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目前已建成近7万套。职称评审和特级教师评选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明确规定县城以下学校教师占比不低于60%,并对农村从教或支教经历予以加分。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教育局长暑期工作会,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责任状,督促各地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出台“五限”措施(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重拳整治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仅秋季学期就减轻群众负担10.08亿元。开展“三帮一”行动(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今年已劝返8653名辍学学生。组织2200多所优质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促进薄弱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受益学生达30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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