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12月12日18:00结束。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12月12日18:00结束。

  所有参加2018年高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一)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截至2018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1.2015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考且被区内高中录取;

  2.本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

  3.家长在内蒙古自治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二)户籍从区外迁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截止2018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本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

  2.本人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满3年;

  3.家长在内蒙古自治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须选择“只报专科”,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若考生家长务工流入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或纳税缴纳地与本人所具有学籍及连续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不在同一盟市,则不予以认定符合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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