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通过园本化课程方案的开发、实施与评价,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努力保障每一位幼儿从“有园上”迈向“上好园”。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通过园本化课程方案的开发、实施与评价,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努力保障每一位幼儿从“有园上”迈向“上好园”。

  近年来,浙江省广大幼儿园在推进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园本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推进中存在区域性差异和园所间差异,部分幼儿园仍然存在“小学化”倾向或“看管式”“放羊式”现象。

  意见提出,幼儿园课程应确立儿童发展为本的课程定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选用的课程进行园本化研究和改造,整体设计园本化课程方案。园本化课程建设分两类,第一类是对经省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和课程资源,根据本园幼儿、教师的实际及资源状况,进行园本化改编;第二类是有条件、有积累的幼儿园可以在明确的课程理念指引下,借助相关的资源,形成真正适宜、有效的园本课程。

  意见强调,要发挥教师在课程资源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灵活实施课程方案,恰当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科学统筹安排一日作息时间,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生活活动的多方面教育价值,提高集体教学活动的有效性,注重幼儿学习品质的培养。在课程评价方面,树立过程质量观念,建立多主体参与的课程评价机制,注重教师课程实施能力的评价。

  “园本化课程方案是适合幼儿园的课程方案,不是局部的或某方面的课程建设,而是顶层设计,是幼儿园课程的总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处长王振斌说。

  据了解,浙江省将选取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幼儿园,从2017年开始分四批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本地幼儿园课程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将幼儿园的课程方案制定与实施纳入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和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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