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关心、重视下,云南省教育厅联合相关单位,打破传统思路,针对问题精准发力,大胆改革,在师德教育、教师编制、教师待遇、队伍管理、素质提升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关心、重视下,云南省教育厅联合相关单位,打破传统思路,针对问题精准发力,大胆改革,在师德教育、教师编制、教师待遇、队伍管理、素质提升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教师职业信仰有新高度。2017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党组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组发〔2017〕9 号)并于7月在曲靖市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创建成“五强五好”党组织。实施党员名师工程、党员先锋岗、党员育人标兵、党员示范课、党员教育教学和科研示范项目等。组织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引导党员争做业务能手、教学模范、改革骨干、育人先锋,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十二五”以来,全省每年有近万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受到各级表彰。

  二是编制资源管理有新举措。2017年,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云编办〔2017〕31号),明确将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坚持编制资源向农村边远艰苦地区适当倾斜的原则,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1:2)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鼓励各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中小学后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

  三是“特岗计划”实施有新突破。云南省“特岗计划”实施从2006年到2017年12年间,面向全国28个省区招聘特岗教师6.65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8.7%,国家拨付“特岗教师”生活补助经费达45.8亿元。“特岗教师”分布在全省近100个县(市、区)的2000多所农村学校,极大缓解了农村教师队伍数量、年龄、学历、学科等结构性矛盾。2017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4603名,实际招聘4451人,招聘完成率96.70%。招聘工作呈现三个可喜变化:一是报名人数大幅增加,报名人数与岗位比达1:11.6,远超近三年报名人数与岗位比平均数,“特岗教师”吸引力大幅增强;二是招聘本科及以上人数明显提高,本科及以上人数占总人数的85.67%,比上一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特岗教师”专业化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三是英、音、体、美和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及学前教育教师招聘比例明显提高,共招聘2040名,占总人数的45.83%,农村教育短板逐步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教师补充难题逐步破解。

  四是职称评审政策有新拓展。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积极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2016年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均已下放到州市。推动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在评审条件中明确取消对县及县以下教师的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具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予以推荐申报。2016年,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共评审通过115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6411名中小学高级教师。2017年8月,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明确了职称改革后小学、幼儿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执行在同学段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2017年,国家分配云南省115个正高级教师职数,我们将加大对一线教师倾斜力度,要求各地在推荐评审正高级教师的人员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

  五是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有新探索。根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7年,启动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共同制定下发《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以生源地为主,毕业后到签约县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6年,培养经费由省、州市、县(市、区)按照8:1:1的比例分担,迪庆州、怒江州和昭通市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省教育厅按照“有编有岗”的原则,2017年确定培养计划356人(小学全科教师212人,初中一专多能教师144人),公费师范生委托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学院、楚雄师院培养。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可根据学校“需要什么教什么”的原则和毕业生将来到乡村学校承担多学科教学任务的实际情况,改革现有师范生培养模式。

  六是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新推进。2015年10月,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15〕53号),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截至2017年8月底,已有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等12个州市出台了实施意见,通过各种方式交流的校长教师约8600多人。

  七是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有新进展。2016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云教〔2016〕5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实行乡村教师(乡中心区、村庄学校的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共有91个县(市、区)已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其中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县77个,比2016年增加16个县。2017年底力争实现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县、乡村学校、乡村教师 “三个全覆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八是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新成效。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自2011年开始实施,2011-2016年共投入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50亿元,共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4890套,这些周转宿舍的建成投入使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九是教师专业发展有新业绩。2017年,“国培计划”聚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农村教师,拟培训教师14.5万人。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重点面向全省直过民族聚居区培训农村校长及骨干教师500余人。探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学校一体化、系统化的教师全员培训体系,2017年全省各地拟培训乡村学校校长和教师24.6万人次。

  十是骨干群体建设有新平台。到目前为止,全省共评选90名基础教育领域云岭教学名师。建立2个国家级名校长工作室,带领16名校长共同成长。建立200个省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已培养、培训农村骨干教师逾万人。在省级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下,州县两级已组建名师工作室579个,有54个县(市、区)已启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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