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绘就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教育现代化蓝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绘就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教育现代化蓝图。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14700余所,全日制在校学生950万人,教师63万余人,全省教育人口接近总人口的1/5。
立德树人,坚守教育底色
浙江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高校,重点推动思想理论课程改革,制定《浙江省高校思政课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文化校园建设,深入实施“双百双进”和“百校联百镇”活动。全面开展大学生文明寝室创建和“大学生文明修身”专题活动。编写具有浙江特色的省编德育教材,健全了教材和讲义更新制度。加强劳动教育和实践教育,组织中小学生每个学期到企业、农村、军营、社区等参加劳动、实验、军训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美丽校园”建设行动。在各中小学和大学分别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并向全社会通报。
坚持以党建增进凝聚力、培育战斗力。高度重视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全面实施高校党政同步换届、加大干部“下”的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长三角高水平大学挂职等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全面落实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建立了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全面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配合省委做好高校巡视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坚持每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分析会制度,同时把这一制度向全系统推行。实行本科高校新提任纪委书记异校交流制度。
深化改革,坚持走在前列
浙江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省教育厅以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从“十二五”到“十三五”先后编制13个省级专项规划。鼓励地方改革创新,先后实施了13项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和31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
全面实施课程改革。把课程改革作为深化育人模式改革的关键环节来抓。2012年首先在负担最重的高中阶段开展课程改革,2014年延伸到职业教育,2015年又启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通过“减少必修、增加选修”,进一步扩大了学生学习的选择权。
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启动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范围和规模扩大至北大、清华等高水平高校。完善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模式,全面实施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进一步畅通职业教育升学通道。在成为全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省后,我省认真制订试点方案,周密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择性教育理念得到实施,首轮高考改革试点平稳落地。积极探索开展了农村社区医生、农业技术人员、退役士兵、小学全科教师、粮油储检人才、老年护理人员以及面向偏远薄弱县的定向招生。
推进教师制度改革。着力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有效扩大了教师参加培训的选择权。在高校建立了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和高职院校教师定期下企业锻炼制度。探索推广县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试点和教师定期注册试点。先后建立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设立“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出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制度,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大力推进教育开放。制定《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出台《留学浙江行动计划》,设立留学生奖学金。继宁波诺丁汉大学之后,又建成了独立设置的温州肯恩大学,以及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等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同时高校积极“走出去”办学,先后有15所高校在20个国家建立了24所孔子学院以及一批孔子课堂,有6所学校在国外设立了7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办学项目。
促进公平,回应社会关切
浙江是全国率先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省份之一,推进教育公平,始终是工作的导向。通过取消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高考加分项目、清理规范高考体育加分项目、停止省内高校一切形式的“点招”、规范高校转学行为等措施,取消了一系列“教育特权”。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后20%学生”等群体的教育帮扶政策和工作措施,在全国率先实行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地参加高考升学政策。省教育厅连续9年设计并实施一系列为师生办实事项目,具体到建设教师租赁房、配置学生直饮水、为偏远山区学校安装热水淋浴房、为高校图书馆配备空调、为农村学校装备可调式桌椅等大事小事。
积极回应一系列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严厉措施治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宣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零择校”。在全省中小学取消任何形式的与“小升初”招生相挂钩的学科知识笔试和面试。推动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狠抓中小学“减负”工作,实行“教材瘦身”,积极培育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持续把政策资源向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
力补“短板”,提速高等教育
相比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是浙江的一块“短板”。这些年,浙江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2015年启动实施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遴选首批5所重点建设高校,每年校均投入1亿元,连续支持6年;在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基础上,启动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按学科实力、影响力和潜力,遴选98个A类一流学科和232个B类一流学科,五年投入17亿元予以重点支持。组织开展为期5年的20所重点暨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其中5所为重点建设院校。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开展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持续推进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程,不断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
制定实施本科高校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制度,促进高校准确定位、争创特色、错位发展。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开展高校课堂教学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生转专业选择权,实施中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从严学生学业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开展校(院)长教学年度述职,组织专家进行高校教学质量巡查诊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推动高校普遍建立创业学院,打出了一套强化高校教学工作的“组合拳”,引导高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毕业一年后自主创业率逐年攀升,均位居前列。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何杏仁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 郭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