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征求相关部门和高校意见,反复修改,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出台了《四川省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11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研〔2017〕2号)等中央文件精神,四川省已于2016年开始安排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支持四川省高校争创一流。
为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征求相关部门和高校意见,反复修改,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出台了《四川省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115号)。办法明确了高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建设资金支持范围、申报认定程序、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原则及方式,并强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有利于统筹推进四川省高校争创一流,增强在国内及世界的影响力;有利于全面提升四川省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