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逐步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编者按: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逐步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覆盖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了大学生资助政策从家门到校门、从高中到高校的无缝衔接,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当前正值高校新学期开学之际,本报推出“聚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系列报道”,关注各地、各高校推出的新生资助政策,敬请关注。

  家住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的小龙自幼父母离异,与体弱多病的母亲靠政府低保维持生活。几天前,小龙接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分院录取通知书,尽管家境贫困,但一年两万多元的学费并未让娘儿俩一筹莫展——他们早就被告知可以贷款上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娘儿俩就带着相关手续去了立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到30分钟,工作人员就按政策上限为小龙办理了8000元每年的助学贷款。

  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辽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各个教育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大学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便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可由此解决。

  每年,辽宁都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送给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没来得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和住宿费。而且,缓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继续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所在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如,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通过国家助学金等解决生活费问题;通过临时困难补助等解决临时性困难。

  从2013年起,在辽宁省属高校就读的孤儿学生,还享受免除学费和住宿费的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让这些学生赚取生活补助。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辽宁累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19.9亿元;资助学生2797万人次。仅2016年,辽宁全省就累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近30亿元,资助学生707.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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