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全面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奋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学校近2.7万所,在校学生约1282.5万人,教职工约86.5万人。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全面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奋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学校近2.7万所,在校学生约1282.5万人,教职工约86.5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77.9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99.99%和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湖南省始终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充分整合课堂和校园内外各类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到教育教学的全方位、全过程。
湖南省是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入选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中小学德育亮点纷呈,立项建设了一大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和实践育人共同体等项目,区校共建德育高地的“岳麓模式” “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等做法被教育部重点推介。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实施了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构建了省、市、县、校四级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累计立项国家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600项。
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戏曲动画进校园”已在近百所小学开展,创建33所非遗传承学校和5个非遗实践基地。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蓬勃发展,全省新建和改扩建校园足球场1477片。
补齐发展短板,破解发展难题
湖南省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破解各类教育难题,在发展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2016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达1378.19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了35.9%。5年来累计投入141亿元,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571所,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提高到65%。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标准化学校建设,2015年圆满完成全省完小以上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目前正加快推进标准化教学点建设。
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遴选建设了44所省级卓越中高职业院校、151所示范性(骨干)中高职院校,长沙、株洲、怀化等地建设了职教基地。
着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全省高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较5年前均有明显增长。
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覆盖全省,8个市(州)和57个县(市、区)建成教育城域网,全省中小学“校校通”“ ”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9个和17.9个百分点。
改善教育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
围绕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共享教育发展成果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让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城乡统一的免费教科书和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中小学“择校热”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基本解决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问题,特殊教育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深入实施“阳光高考”,不断规范和完善高考加分政策,取消了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扩大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高校三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仅去年和今年的招生人数就增长了58.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到全部少数民族自治县。
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近5年累计发放各类资助金197.06亿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1800多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到所有51个贫困县。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技能培训,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累计资助1.7万名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并就业。目前,正整合全省159所中高职院校的优质资源,选择429个具有就业优势的专业,为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开展点单式技能培训。
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连续7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强化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措施,通过发放求职补贴、“一对一”跟踪、托底帮扶等措施,帮助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充分就业。
深化综合改革,释放发展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项目,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持续释放教育发展活力。
围绕湖南“创新引领、中部崛起”战略,研究制定科教强省规划。出台的《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是该领域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高校“双一流”建设,相关方案均已正式印发。
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2个、学前教育改革试验区1个、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2个,省级课改样板校62所。启动第二轮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教师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分别达符合条件教师的17.8%和17.6%。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扩大到全省所有高职学校,招生专业实现全覆盖。在全国率先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扩大了高校在人才选拔、学科专业调整、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等方面的自主权。
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省属公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已全部完成,在全国率先开展章程实施专项督导。
创新教育督导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率先实施“在线督导”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学校督导新模式。
加强师资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在师德师风、培养培训、改善待遇等方面多管齐下,努力铸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教育、激励、惩处等多措并举,整体提振全省师德师风面貌。
创新实施教师培训培养,在国培、省培计划中实行差额遴选制和末位淘汰制,5年来累计培训各类教师近60万人次,有效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
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初步形成与国家免费师范生相衔接,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5年来累计向贫困地区输送了1万余名“一专多能”型乡村教师。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扩大到75个县,累计为农村中小学补充3.9万名教师。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在全国较早出台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起将这项政策扩大到51个贫困县,每年省级补助资金约8亿元。自2015年起,为农村教师落实了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乡镇工作补贴,且不抵扣乡村教师津贴。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肖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