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因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等原因带来的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因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等原因带来的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

  通知鼓励各地各校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缺岗教师的教学任务;结合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校际间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实行部分学科教师集中配置、按计划在不同学校错时执教模式,满足实际教学需要;对于通过校内兼课和校际共享仍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可通过临时聘用退休教师或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解决。

  通知规定,因教师临时性短缺而由上述人员完成教学任务的,可发放一定的报酬,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市、县(市、区)教育、人社、财政部门研究确定,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和原经费渠道解决。在编在岗教师兼课取酬,也可参照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兼课教学任务量发放,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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