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确定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三明学院、闽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等7所高校为福建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确定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三明学院、闽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等7所高校为福建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去年以来,为加快推进福建省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步伐,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创建标准》,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创建活动。一年来,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共有36所高校积极申报,在此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经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和公示程序后产生以上7所示范校。

  福建省教育厅希望评为“示范高校”的学校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高校”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开展第二批示范高校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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