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与自治区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规划纲要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我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提质量、调结构、促公平为重点,以全区推进依法治教为抓手,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目的,着力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改革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引领、坚持统筹推进。
《方案》确定了我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普及15年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激发,师资队伍建设更加符合教育发展需要;教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依法治教体系基本建立,督导评估体系更加健全,学校办学自主权有效保障,办学活力充分释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方案》确定了四个方面17项重点改革举措。一是深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完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创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创新素养教育改革试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是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创新对外开放合作办学机制,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入学制度,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方案》同时确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推进、加强宣传咨询等项三项保障措施,确保我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