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是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新部署。建立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是推进均衡发展战略任务、促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对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是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新部署。建立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是推进均衡发展战略任务、促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对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义务教育作为老百姓家门口身边的教育,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基本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再到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新阶段,国家对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脉络十分清晰,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势在必行。陕西将以此为契机,积极部署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
一、着力夯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根基
大力发展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陕西省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陕西省“双高双普”县—陕西省教育强县等三个层次梯次推进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2013-2016年,全省107个县区累计投入451.3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其中70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校际差距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均衡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陕西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开展了“双高双普”县(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助推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拉升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72个县(区)实现“双高双普”目标,29个县被命名为教育强县,全省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大幅提高,为实施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推进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普及义务教育,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基本均衡工作,促进了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解决的是教育公平问题;优质均衡工作注重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让更多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解决的是提供优质教育的问题。与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相比,国家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聚焦教育质量、关注薄弱环节、回应社会关切,点准了义务教育发展的“穴位”,抓住了关键,而且运用大数据进行定量分析评估,是一个全面、严谨、科学的评估办法,也是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更高标准和要求。
陕西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全省仍有三分之一的县区未达到基本均衡标准,应该说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任务很艰巨。今明两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省、市、县三级联动攻坚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全省2018年实现县域基本均衡发展目标。2019-2020年,除完成全省所有县(区)实现“双高双普”目标的同时,积极开展县域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积累经验。
三、积极开展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树立优质均衡发展的新理念。在基础教育规划上优先安排义务教育发展,在教育经费落实上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投入,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把基本均衡发展、优质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域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快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按照优质均衡发展的新要求、新部署,总结基本均衡县、“双高双普”县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适时整合调整工作抓手,尽快制定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县域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
加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将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与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挂钩,大力提升乡村及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速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同时,加强省、市、县督导机构建设,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评估体系,对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