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决定把2017年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93号),全面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

  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决定把2017年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93号),全面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

  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持从严治理政策、从严执行政策、从严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效导向,重点从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本次规范管理年活动共分四个阶段,一是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学校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覆盖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纠正;二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17年7月对各地各校开展重点检查,并接受教育部、财政部对我省的重点检查;三是在2017年12月底前,对“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进行总结;四是针对问题于2018年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跟踪督查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狠抓整改落实,并对各地各校出现的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学生资助工作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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