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自治区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自治区、地(市)、县(区)、学校分级管理机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三包”政策及助学金制度,已覆盖全区近92%的农牧民子女及城镇贫困家庭子女。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自治区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自治区、地(市)、县(区)、学校分级管理机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三包”政策及助学金制度,已覆盖全区近92%的农牧民子女及城镇贫困家庭子女。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对在校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并落实各项补助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含取暖费)标准,逐年提高寄宿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并提供每生每年150元交通补助。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学校经费保障。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逐县(区)、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改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从最薄弱环节入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把学校饮水、暖廊、太阳能澡堂和高寒学校风雨操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项目计划,着力补齐基本办学条件“短板”。2017年第一季度累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资金12.6亿元,其中“全面改薄”中央专项资金4.8亿元、维修改造资金0.7亿元、基本公共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7.1亿元,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学校166所、建设高寒高海拔学校风雨操场67个。

  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制定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考虑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人口政策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状况等因素,科学调整完善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优化城镇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中小学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基本均衡。探索学区制建设管理模式,促进学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方式,努力让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

  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将2017年作为教育管理年,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系列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管理水平。着眼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加强教研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等7个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公平优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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