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青岛市教育局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发布,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划出了“硬杠杠”: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每5000人口的区域应当按照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配套建设一所规模为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新修订的《青岛市教育局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发布,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划出了“硬杠杠”: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每5000人口的区域应当按照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配套建设一所规模为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城镇居住区缺少配套幼儿园曾经是青岛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2014年青岛市曾出台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资金、建设、移交等环节中,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财政、教育等部门相应的关系和职责。此次《办法》是在原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而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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