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7日是第二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27日至4月2日是“天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日前,市教委就做好2017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日(周)主题教育活动等工作发出通知。
今年3月27日是第二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27日至4月2日是“天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日前,天津市教委就做好2017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日(周)主题教育活动等工作发出通知。
天津市教委要求各区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各直属学校,充分使用好《天津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结合《读本》内容向全体中小学生普及安全教育知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进行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传授应急避险知识,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使中小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定。
天津市教委强调,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日常教育各个环节,结合各种教育日、纪念日及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推动安全教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要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5.12”防灾减灾教育日活动,与禁毒办配合做好“6.26”国际禁毒教育日活动,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做好“11.9”消防教育日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做好“12.2”交通安全教育日活动,与质监部门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交通部门配合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与地震部门配合做好“平安中国”防灾系列宣导活动,与公安司法部门配合,加强法治教育,努力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市教委要求,认真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在演练中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要通过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素养,使学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市教委强调推动落实监护人安全责任。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要做好教育部起草的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重点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据悉,今年天津市教委将继续举办第十三届天津市中小学生“珍爱生命、保护自我”应急避险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与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