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甘肃省教育厅在兰州召开2017年甘肃省“基于监测结果使用的区域督学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会,总结交流2016年各项目县工作进展情况,共享阶段性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目标任务。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晶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项目县教育局及相关市州督导机构负责人、部分省级项目专家参加了会议。
3月29日,甘肃省教育厅在兰州召开2017年甘肃省“基于监测结果使用的区域督学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会,总结交流2016年各项目县工作进展情况,共享阶段性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目标任务。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晶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项目县教育局及相关市州督导机构负责人、部分省级项目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各项目的交流发言后,李晶指出,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是形势下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保障。监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解读,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提供参考,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供科学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晶强调,甘肃省6个县(区)能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列为全国“基于监测结果使用的区域督学能力建设项目”的项目县,这既是国家对我们的鼓励,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各项目县一定要倍加珍惜,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项目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认识中要处理好6个关系,即抓谋划和抓发展之间的关系、用工具和促能力之间的关系、抓工作和抓项目之间的关系、抓实事和促应用之间的关系、重分析和强评价之间的关系、项目县和所在市之间的关系。各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责无旁贷抓好基于监测结果使用的区域督学能力建设,不能把项目当包袱,更不能拿评价结果给学校、教师施压;二要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方案。各项目县一定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任务、内容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人员培训、解读报告、提出建议、制定措施、组织实施、总结分析等各环节的工作。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项目方案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加强督促指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要保障项目实施条件。各项目县一定要全力支持项目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做到“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支持到位”,确保项目取得成功。县(区)教育局要选准配齐项目实施人员,县级项目督学和骨干督学要相对固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提高项目工作成效;四要进一步加强交流指导。各县要加强纵向汇报和横向交流,取长补短,各项目县相互交流,分享好的做法,共同提高;五是积极探索,争创先进。各项目县要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取长补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工作更上层楼,为全省、全国创造经验,努力成为全省、全国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排头兵。
据了解,2015年底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甘肃、贵州两省开展“基于监测结果使用的区域督学能力建设”项目。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市安定区、高台县、秦安、宁县、永靖县等6个县区参加了项目。项目实施一年多来,各县根据国家和省上项目工作的整体安排,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