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省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提出到2020年,力争10所以上大学进入全国百强;到2030年,至少2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1月6日,省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提出到2020年,力争10所以上大学进入全国百强;到2030年,至少2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意见提出,到本世纪中叶,我省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以及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数量位均居全国前列。

  为此,我省将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探索省属高校合并重组。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研创新资源分配、成果评价和转移转让机制,赋予领军人才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凡高校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高端人才引进、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

  促进中外双向留学,打造“留学湖北”品牌。在吸引更多外籍优秀教师来鄂任教讲学的同时,稳妥推进优质高校境外办学,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在保障建设方面,省和武汉市等共同设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中央、省和武汉市等市州现有对高校的教育、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向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倾斜。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实施“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工程”。省财政设立高校捐赠收入配比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设立综合奖补专项。综合国内外公认的权威评价结果,根据高校综合排名、进位情况和学科排名、进位情况,由省财政、高校所在市州财政共同设立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给予经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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