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于6月21日—7月6日开展全区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第一次集中办理工作,本次集中办理为期16天。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于6月21日—7月6日开展全区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第一次集中办理工作,本次集中办理为期16天。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预计为12万人。本次集中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接收函等各类证明材料与就业方案进行逐一核对,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被就业”行为,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截至6月29日,已完成全区29所高校近4万名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任务,预计到本次集中办理工作结束,可完成我区6万余名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任务,占2016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的50%以上。
根据工作安排,2016年9月1日(国家确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日期)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还将安排两次集中办理工作,全力确保毕业生能够尽快拿到《就业报到证》,顺利奔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