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两纲”,陕西省、市、县(区)政府分别颁布实施了相应的妇女、儿童发展十年规划(简称“两个规划”,从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与福利、环境、法律以及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经济7个领域确定了各自的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将这些主要目标纳入到了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开栏语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连续制定了三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简称“两纲”)正是第三轮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根据国家“两纲”,陕西省、市、县(区)政府分别颁布实施了相应的妇女、儿童发展十年规划(简称“两个规划”,从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与福利、环境、法律以及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经济7个领域确定了各自的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将这些主要目标纳入到了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5年了,为了充分展示“两纲”“两个规划”实施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妇女儿童的发展进步,本报与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今日起联合开设“‘规划’促发展妇儿普受惠”专栏,刊登相关稿件,旨在进一步营造关心儿童成长、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两纲”“两个规划”实施五年来,陕西省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为重点,从儿童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到妇女的高等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终身教育全面发力,使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切实维护,受教育程度有了长足进步。监测显示,陕西省妇女与教育领域6项定量指标半数进展顺利、5项定性指标完成平稳,儿童与教育领域9项量化指标2/3稳步向好、4项定性目标3项可见明显成效,其中妇女在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教育资源、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儿童在普及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特殊儿童教育发展等方面进步明显:

  ——女性已基本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资源。随着社会性别意识的提升、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以及城乡教育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化,女性因性别歧视、家庭经济贫困、城乡教育差别不能接受教育的现象已基本消失,男女两性受教育差距基本消除。2015年,陕西高中、高校、中职三类学校的女生比例分别达到48.69%、51.32%、49%,均已接近甚至超过男性。

  ——女性接受技能培训的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陕西教育、农业、扶贫、人社、科技等部门以及妇联、工会、科协等群众团体,通过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职业农民塑造工程”“一村一品示范产业工程”“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等举措,不断加大对城镇下岗失业女性、新增女性劳动力、女大学生、进城务工女性、农村女性的培训力度。截至2015年,全省农业部门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0万余期,累计培训农村妇女403.3万人次;社保与人力资源部门完成女性就业培训55.8万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为45.8%,农村妇女持有职业等级证书的比例由2010年的26%提高到30.3%,均基本实现规划目标要求。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陕西省在2011年和2014年分别启动了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幼儿园7438所,其中公办园3017所,较2010年增加2306所,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06%,居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学前一年“一免一补”(免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和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制度。2015年,省级财政共投入学前一年“一免一补”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7亿元,其中,资助资金0.4亿元,惠及11万名贫困家庭儿童。学前一年生均财政补助达到1300元。全省有50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评估验收,居西部第一。全省公办中、小学采取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分别达到91%和9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农村留守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陕西省免费教育达到13年。全省107个县中已有32个县免费教育达到15年。

  五年来,陕西在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认真做好特殊儿童教育工作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探索,并在性别平等教育和就业平等、营养改善、家庭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不同领域全面统筹,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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