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近日出台,2016年该省继续实施面向全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

  5月8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近日出台,2016年该省继续实施面向全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分为两部分,在提前批B或C段填报志愿,实行“1 + 1”顺序志愿的模式,可填报两所院校。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征集1次志愿,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不征集志愿。

  甘肃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辖区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当年该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须进行资格认定,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区)招办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招办裁决。

  教育部下达甘肃省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区)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6所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区)分县(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列,计划公布时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在提前批B或C段填报志愿。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B段填报;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C段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的模式,可填报两所院校。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批分数线原则上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按照“1+1”顺序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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