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4月2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4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凝神聚力,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我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厅党组书记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党组成员张亚民主持会议。侯元厅长指出,深入推进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还是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抓手和举措。
侯元厅长要求,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要坚持以理念引领为先导,进一步深刻理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大意义,明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任务。各高校要围绕构建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五位一体”的“双创”教育体系,以创新创业意识培养、能力提升、成果孵化为三大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重新审视并抓紧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各高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区位优势各不相同,既要有创新创业教育的个性指标,更要有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融入其中的共性指标。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要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从2016年起,全区所有高校都要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坚持开门办学,推进协同育人。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破解当前高校存在的办学封闭、同质低效、办学资源相对不足等问题,必须走开门办学、协同育人的路子。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协同,建立结构调整新机制。推进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地方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协同,建立多样合作的新机制。推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建立交叉培养新机制。本科院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学科的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机制。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已建成的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要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广泛搭建实习实训平台。到2020年,各本科院校、、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要建成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精心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重点办好第二届内蒙古“ 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有重点、分层次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全方位、多方面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加大创新创业价值宣传,发掘、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服务质量,完善指导服务体系。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建立自治区、高等学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发布,同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侯元厅长强调,创新创业是国家发展之根,民族振兴之魂。落实好我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高校进一步形成推动我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工作合力,成立由高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由教务部门牵头、学工、团委、招就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理顺管理运行机制,使改革任务责任到人。切实抓好任务统筹,并加强督导考核,从2016年起,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凝神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我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新局面,为自治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中,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辽职业学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校做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教育厅有关领导及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驻呼公办高校主要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处长(主任、院长)、驻呼民办高校院校长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驻盟市公办高校主要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处长(主任、院长),驻盟市民办高校袁校长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