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北京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北京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北京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拓宽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让乡村教师“下得去”。一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乡村学校师资缺口与师范院校招生计划联动机制,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探索增设高等学校两年制教育硕士专业,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对综合性院校毕业生和师范院校非师范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满5年后给予4万元一次性补助;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招聘紧缺学科的乡村教师。二是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师资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三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为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采取挂职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化管理、学校联盟、城乡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流动,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提高教师待遇、改善生活条件,让乡村教师“留得住”。一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稳定乡村骨干教师队伍。积极支持在合适地点集中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保障乡村教师享受一次免费常规体检,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二是职称(职务)评聘和骨干教师评选向乡村学校倾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乡村教师高级职称(职务)的比例,实现区内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和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本市特级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向乡村教师倾斜。中小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一般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三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市委市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北京市人民教师奖”、北京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向乡村教师倾斜。各有关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建立相应的荣誉制度,并建立乡村教师子女享受本区优质教育的相关政策。

  提升职业能力、加强师德教育,让乡村教师“教得好”。一是大力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在2020年前,对全市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完善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搭建教师网络研修服务云平台。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改进培训方式,采取跟岗研修、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高于普通教师20%的标准上浮乡村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水平。二是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教育信息服务平台订阅号二维码
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