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推进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效益。
2016年4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推进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效益。会上,各市(区)教育局和有关省属中职学校负责人分别就本市(校)2014—201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建设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交流。整体来看,各市和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有力推进项目实施,全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技术人才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要求中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的发展形势培养出服务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型的技术人才。同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对教育精准扶贫、社会综合治理具有重大作用和积极影响。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技术型人才。
会议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重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财〔2016〕23号)精神,切实承担和落实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认真加强职业教育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安排、市级指导协调、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市级教育部门要落实好区域内项目的指导协调和实施推进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对批复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上项目批复下达后,校舍建设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开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一般应在2年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发布招标公告,1年内完成招标采购,确保设备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公示公开,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检查。
会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还就积极做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提出要求,并对项目绩效评估和自查工作作出安排。
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同志、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管校长,省教育厅财务处、职成教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