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2016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教育督导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工作要点及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相关内容,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判形势,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2016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教育督导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 相关内容,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判形势,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会议明确,2016年区教育督导工作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把教育督导工作做深、做细、做强、做好,为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为201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的25个旗县(市、区)授牌。会议指出,2016年,区教育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着改革、发展、创新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开拓创新,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有效度和公信力;要勇于创新,践行绿色督导;要统筹协调,激发督导活力;要开放共享,形成督导合力;要求真务实,切实督出成效。要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重要抓手,努力构建教育督导良好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还就教育督导工作及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经验进行了交流,分组讨论了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方案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评估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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