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工作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湖南大学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工作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立足人才培养,科学构建工作考核体系。结合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全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体系由规划实施成效、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综合管理等六大版块18个子项组成。学生工作考核涉及10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94个观测点,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有机结合,在同一指标体系内同步考核,具体包括学院自查自评、部门考察评估等六个环节,基本覆盖学生工作各个方面。

  坚持“三个注重”,提升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内涵。注重考核基础工作,将学生教育管理、学风建设、资助服务、心理咨询、党团组织建设等日常工作作为考核的基础项目进行量化分解,强化过程考核。注重考核“显性”指标,将考研率、挂科率、按期毕业率以及学生获省级以上的各类竞赛竞技奖项情况等作为体现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工作影响力的显性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权重予以加分。注重考核“底线”指标,将考试代考、安全责任事故、疏于管理的学生意外伤害等重大事件单列为减分项,分值不设上限,评优一票否决,重点考核是否存在事前预防不到位、事中到位不及时、事后处理不得力等问题。

  突出“四个结合”,引领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一是个人考核与学院考核相结合。辅导员个人考核由个人业绩和学院学生工作贡献度两个部分组成,个人业绩占25%,学院学生工作贡献度占75%。个人业绩包括辅导员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和奖惩加减分;学院贡献度得分由学院根据每个辅导员工作实际,按照贡献度和责任度赋值评分。二是过程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期检查辅导员与学生谈心交心的过程记录,以及深入学生宿舍、课堂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等记录,强化过程考核。三是组织考察与学生评议相结合。各学工机关对辅导员工作业绩进行评价打分,同时全体学生对辅导员深入学生、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网上匿名满意度测评。四是注重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优相结合。按考核最终得分情况直接核算学院和辅导员的年终绩效,绩效分配与年终考核情况直接关联,考核结果与评奖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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