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首次在宁波高校二级学院中开展创建非独立设置的特色学院试点工作。

  宁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首次在宁波高校二级学院中开展创建非独立设置的特色学院试点工作。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将重点在海洋、新材料、电商、汽车等领域支持建设10所左右办学特色鲜明、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贡献大、国际化合作程度高、起示范辐射作用的特色学院,增强地方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每个学院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对列入试点建设的每个特色学院,在高校办学绩效评价补助经费总量范围内,安排不高于500万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试点高校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加强课程建设等。对列入试点建设的特色学院,宁波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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