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等单位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我省将依托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法律、专利、财务、金融界和创业投资领域及管理咨询的行业专家,建立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福建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等单位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我省将依托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法律、专利、财务、金融界和创业投资领域及管理咨询的行业专家,建立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要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各高校从导师库中选择合适的导师人选,主动联系,商谈合作意向,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签署创新创业指导协议,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正式聘任为学校创新创业导师,颁发学校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

  省教育厅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业指导活动的,取消导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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