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20多个省级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并将试点纳入《安徽省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连续三年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为龙头,统领全省教育改革有效推进。
注重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安徽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20多个省级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并将试点纳入《安徽省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连续三年列入省委常委会 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为龙头,统领全省教育改革有效推进。
一是通过推动地方教育立法形成一系列法定标准,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学校建设、生均拨款、教师编制以及教师和校长管理等省级基本标准;同时,集中省级教育资源统筹配置,着力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能力,有效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并于2012年正式施行。《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二是抓住考试招生制度、管办评分离、现代大学制度、经费保障、教师管理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业教育校企融合、学前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利用省级政府统筹优势,实施从省级层面重点突破。
三是瞄准人民群众关心的“择校热”、“大班额”、“入园难入园贵”、乱收费以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升学等问题,依托省级政府统筹的优势,集中力量和一段时间予以重点解决,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红利。
四是在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同时,大幅简政放权,理顺统与放的关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处好上与下的关系;不断推进安徽教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高层次对外交流与开放,摆正内与外的关系。
统筹协调发展
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安徽省通过省级政府统筹,加大对皖北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2012年,实施合作帮扶项目79个,面向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12个试点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至2014年,共下达膳食补足资金165153万元。启动革命老区金寨县职业学校建设,首期投入近2亿元。
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安徽通过省级政府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安排奖补资助资金2.6亿元,市县奖补资助1.2亿元。对基础薄弱的职业教育,制定了《安徽省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及中职教育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动实施十大工程27个大项、117个小项的改革创新试点和69个专业改革试点。组建数控、汽车、能源、经济技术等职教集团。省财政投入1.2亿,带动皖北6市及所辖县(区)投入47.88亿元,推进职教园区建设。
统筹推动高校合作发展。安徽省政府注重省级统筹,加强省部教育合作和区域合作。2012年3月,省政府和教育部签署了《加快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安徽省与教育部共建安徽大学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属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建成并招生。2012年5月,安徽省教育厅与苏浙沪教育厅(委)签署协议,正式加入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会商机制,并就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干部教师交流培训、校际结对共建、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强化依法行政
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全面梳理教育行政部门各项权力,行政权力事项由135项精简至40项,精简比例达65.5%。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同时改变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初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教育治理结构体系。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安徽省以大学章程建设、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推进学校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章程建设的通知》,2011年,启动大学章程建设工作,2014年,6所高校完成大学章程的制定和核准。同时,推动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落实高校学术权威和“教授治学”。2013年,安徽省教育厅会同省总工会,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积极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推进管办评分离
完善教育督导体系。2012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部成立、挂牌并履职。2013年底,安徽省共设置督学责任区1337个,基本实现中小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广泛开展教育督导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督导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情况,加强了社会监督。
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安徽省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2014年底,完成50个县(市、区)省级评估。自2004年以来,安徽省探索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省对市、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和街道委员会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各县(市、区)督导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分析评价体系,并按照规定权重予以折算。2014年,省政府实施“教育强县”评选工作,认定12个县区为“2011-2012年度安徽省教育强县”,推动教育稳步发展。
成立专业评估机构。2010年8月,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安徽省成立了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教育专业评估机构――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负责对各类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监控。2015年4月,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改进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的意见》,提出“三评”的组织实施原则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承担,推动“三评”指标体系研发、工作程序制订、专家库建立、培训工作开展、现场验证组织、评估报告书的形成等工作。省教育评估中心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中小学学业负担的评价方式,承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连续3年获得国家优秀组织奖,15个县区单位获得国家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