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多项举措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多项举措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为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河南省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2016年起,启动开展省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试点,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学费、住宿费和发放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3年),按河南省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河南省将设法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并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办法明确要求,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严禁无正当理由长期脱岗、私自聘用临时人员代岗等。
此外,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编教师,河南将在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时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