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联盟建设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成立14个学校联盟,实现了全市10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联盟化办学全覆盖,扎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江苏省张家港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联盟建设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成立14个学校联盟,实现了全市10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联盟化办学全覆盖,扎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创新联盟组建形式。学校联盟遵循市级统筹与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组建,由1所市区办学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的中小学或幼儿园作为核心学校和若干所成员学校组成。组建一体化联盟,联盟为一个事业单位法人,各校区实行人事、经费、教学、资源配置、考核奖罚等“五个统一”管理。组建紧密型联盟,联盟各校独立法人单位性质不变,成员学校重大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经核心学校审定后,按各自管理渠道报批实施。组建引领式联盟,联盟各校原有管理模式不变,核心学校通过行政互动、师资结对、校际教研等途径,向成员学校输出管理理念,引领健康发展。

  推动联盟资源共建共享。实行联盟各校教学设施、信息设备、校外基地等硬件资源共享。建立联盟优质教育资源库,通过网上共享方式向各校开放。通过建立联盟办学章程、发展规划等,推动联盟学校更新办学理念、优化育人环境、提升特色项目。联盟核心学校牵头组建德育工作、课程开发、课堂教学、教育科研、学生社团等项目组,开展项目化研究,重点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探索,形成适合学生终身发展的本联盟教学特色。促进联盟内部教师、干部共建交流,建立核心学校到成员学校支管支教、成员学校到核心学校跟岗学习制度。

  强化联盟服务保障。建立健全联盟内部校长工作绩效互评机制,在对成员学校校长年度工作质量进行考评时充分听取核心学校校长的意见。在教师研修培训、职称晋升、骨干评选等方面预留一定指标划拨给学校联盟,由学校联盟统筹安排。对联盟化办学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各镇(区)根据本地区学校实际,对学校联盟化办学给予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出台《学校联盟化(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办法》,对联盟办学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师资素质提升与优化配置、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与共享、办学成效和办学声誉等4个方面的17项指标实施常态调研与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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