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文件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我市教育跨越发展,现就“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理解“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的基本要求
“三通两平台”是十二五期间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和标志工程。“三通”指“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两平台”指“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一)“宽带网络校校通”---是以校为本的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重点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宽带接入,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和前提。
(二)“优质资源班班通”---是以班为本的教育教学应用,重点是把更多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挖掘出来让每一个班级都能用得到,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
(三)“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是以人为本的基于信息化环境的教学与学习,重点是要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人人通”上,它是教育信息化面向未来的发展方向。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是“三通两平台”建设的核心,是“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的落脚点和最终体现。
(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三通工程”的有力保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更好地服务“三通工程”,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的集约化,有效推进区域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为“两级建设,五级应用”,即中央和省两级建设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向中央、省、地(市)、县、学校提供应用服务。
“三通”强调的是应用,“两平台”,则是承载“三通”的最重要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三通两平台”是国家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是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的有效途径,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地位。
二、准确把握“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完善学校信息化应用环境
“宽带网络校校通”是指为满足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需要,为所有学校和教学点建设必备的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校园网络环境建设、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教师与学生用终端设备配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
1.校园网络环境要求。到2017年底,学校接入互联网比例应达到100%。农村学校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校园网络覆盖率达到80%;城镇学校接入带宽不低于500M,校园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所有学校实现校园无线全覆盖率达到50%。到2019年,农村学校校园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所有学校实现校园无线全覆盖率达到80%。到2020年,全市所有学校实现校园无线全覆盖率达到100%。
2.网络教学环境要求。教室、实验室和各类功能教室须配备网络教学设备,配备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系统及必要的办公软件、教学和学习工具等正版应用软件,满足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实时展示、上传、下载、拷贝数字教育资源的需求。对农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完成比例2017年达50%,2019年达80%,2020年达100%;对城镇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完成比例2017年达85%,2018年达100%。鼓励学校使用正版软件。
3.建立有效运维保障体系。在各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技术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鼓励采用服务外包等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区域、学校为单位建立支撑学校信息化设备、网络环境、应用软件等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体系和运行维护保障体系,以及保障该体系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实施“优质资源班班通”,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
“优质资源班班通”是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面覆盖到学校的每个班级,学校全体教师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教学设备、各种学科教学工具软件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创设有效的情景化学习环境,常态化地开展教学活动,推动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评价方式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1.利用教育资源平台开展数字化资源建设。资源建设全市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市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资源建设规划并建立一套有序高效、科学合理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配合、企业参与资源建设工作,通过开发、引进、整合、加工等多种渠道建设学科齐全、内容丰富、便教利学、质量较高的数字化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并实现共建共享。
2.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常态化教育教学活动。教师能够常态化应用信息技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能够逐步应用信息技术创设情景化学习环境,组织学生开展探究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性思维能力。到2017年,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农村教师应达到50%以上,城镇教师应达到70%以上。到2018年,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农村教师应达到70%以上,城镇教师应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应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