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两个清单”强化依法定责
成立教育评估院探索管办评分离
重庆从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法治作为教育的内在维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探索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关系,用法治思维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突破教育发展的瓶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努力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我们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近日,重庆市教委主任周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打铁要靠自身硬。重庆先从政府自身改起,明晰权与责,做好加与减,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尤为重要。”周旭说,具体来看,就是三个方面,即依法定责、依法立规、依法施政。
依法定责方面,重庆市教委建立了“两个清单”,即权力清单和责任事项清单,清理出53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审批)列入清单,对应每项行政权力,一一列出用权过程中的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
为了确保出台的政策、法规成为“良法”,重庆市教委在教育政策法规“制定—决策—颁布—执行—废止”的传统流程基础上,增添了“两前两后一重”程序。“两前”,即前期统筹、前期审查评估;“两后”,即执行后效果评估、废止后评估和反思;“一重”,即注重重大政策法规的解读。由此,重庆形成了教育政策法规“规划—制定—审查—决策—颁布—解读—执行—评估—废止—反思”的完整流程。
“依法施政方面,重庆市教委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100多项减至2013年的41项,2014年减为25项,今年准备再减少,拟保留13项。”重庆市教委政策与法规处处长刘云生说,除了清理行政审批,市教委还完善了具体可测的教育标准、建立多元立体的督导机制、实施专项检测和督导,并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以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的成立为例,2009年,重庆市教委为了推动管办评分离,成立了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探索中,该院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11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评估29个可测性指标、重点中职学校评估44个观测点指标。此外,还建立和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评估指标等5个教育评估标准,形成了系统的评估指标体系。
除了政府部门自身的改革,重庆市教委还努力搭建平台载体,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
重庆设立了依法治教“四个中心”,即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市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市教育改革创新研究中心,形成“教育法治四中心”格局,强化法治研究。
在2015年至2019年培训项目规划中,重庆将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纳入培训范围,5年培训1500人,到2020年,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接受过市级以上培训的法治教育骨干教师。
此外,重庆还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地方课程,每月两课时,年投入3000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法治教育》重庆地方教材,全市500多万名大中小学生参加了法治教育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参与面95%以上。
重心下移、扁平化管理、第三方评估……一系列自上而下依法治教的改革举措,激发了基层依法治教的热情,释放了基层办学的活力。
在南川区,区教委组织16名教师组成全市第一个“教育律师团”,指导并协助学校办理涉法事务445件,开展各类法律活动383次。
在江北区,徐悲鸿中学成立了全市首个初中学术委员会,承担审议、评审、推进等职能,对学校学术问题拥有一票否决权。
重庆教育的改革为什么进展得顺利?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赵为粮认为,重庆的实践证明,法治既是教育改革的航标灯,也是教育改革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