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今后,该省乡村教师将在工资水平、编制、职称评聘、表彰等方面享受倾斜政策。

  日前,辽宁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今后,该省乡村教师将在工资水平、编制、职称评聘、表彰等方面享受倾斜政策。

  据悉,该方案要求各级编制部门在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中要向乡村学校尤其是偏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倾斜。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据悉,辽宁省还将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不少于100个乡村教师“影子”培训基地学校,组建1000名乡村教师导师团队,重点选拔培训1万名乡村骨干教师。2017年底前,将完成对每名乡村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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