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渠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表彰时,乡村教师比例不低于30%……今天,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为广大乡村教师送上了一个“大礼包”。

  拓宽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渠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表彰时,乡村教师比例不低于30%……今天,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为广大乡村教师送上了一个“大礼包”。

  湖北对乡村教师奖励扶持、队伍补充、培养培训、生活待遇、编制管理、交流轮岗、责任落实等10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统称“黄金十条”。湖北提出,要拓宽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渠道,县域内城乡学校在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要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也不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此外,湖北建立乡村教师奖扶机制,对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重点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其中乡村教师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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