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浙江省政府要求高校允许学生休学创业,自主创业成绩可折算为学分。

  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浙江省政府要求高校允许学生休学创业,自主创业成绩可折算为学分。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发布的《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创业教育培训,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同时,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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