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内蒙古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对盟市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内蒙古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对盟市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生安危、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是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的基本保障,但学校安全工作不仅涉及教育领域各个方面,还涉及社会许多部门。为切实加强统筹管理,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专门组建成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处,并将建立相应的协调制度,在高校工委、教育厅机关内部首先建立起各有关业务处室齐抓共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运行机制。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自治区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对盟市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设置了15分的权重,主要包括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和专项督查、各级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经费和人防、物防、技防等保障措施到位等7项考核指标。同时,自治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高校领导班子安全稳定考核责任目标,近期将与自治区直属高校签订责任状。下一步教育厅还将通过通报、约谈和实行一票否决等办法推动各地、各高校整治安全隐患,落实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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