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江西省财政近日下拨2.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相关办学单位条件。

  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江西省财政近日下拨2.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相关办学单位条件。

  据介绍,江西省财政下拨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及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专项资金安排将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学校倾斜。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相关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资金使用须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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