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厅官方网站将内蒙古“全面改薄”规划总体情况进行公示。

  日前,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厅官方网站将内蒙古“全面改薄”规划总体情况进行公示。据悉,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在盟(市)和自治区对项目旗(县)编制的规划进行逐旗(县)、逐校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报全国改薄办审核后业已批准。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全区102个旗(县)中有76个旗(县)纳入“全面改薄”实施范围,剔除交叉因素后,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31个、边境16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个、革命老区旗(县)15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13个。项目覆盖学校2084所,其中小学1331所、小学教学点241个、初级中学3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2所、完全中学4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5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

  据了解,自治区本级“薄改”计划专项资金10.0亿元;统筹自治区初中二期校舍改造工程资金3.11亿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自治区专项资金8.9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十个全覆盖”用于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专项资金1.60亿元、盟(市)及旗(县)“十个全覆盖”中用于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资金8.03亿元;盟(市)、旗(县)“薄改”计划专项资金8.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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