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规范新疆幼儿园奖补资金的使用,自治区教育厅向各地州下发《关于规范使用2014年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和申报2015年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奖补资金不能用于享受农村学前教育保障经费及相关政策的幼儿园及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规范新疆幼儿园奖补资金的使用,自治区教育厅向各地州下发《关于规范使用2014年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和申报2015年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奖补资金不能用于享受农村学前教育保障经费及相关政策的幼儿园及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 据悉,新疆的奖补资金重点支持设在城区、镇区、城乡接合区、矿区,由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城市公办园及城市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保基本”原则,不能用于幼儿园豪华建设、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资金预算,包括截留、挪用、挤占滞留;奖补资金由各地按计划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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