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任务。以完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普及应用为抓手,打好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市建设收官战。加强“智慧课堂”的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的深度融合。全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全市“班班通”率达到80%以上;扩大“人人通”学习注册使用率,教师达80%以上,学生(含家长)使用率超过50%。

  石家庄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推进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提升”两条主线,着力补齐“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三个短板,努力实现“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生命教育全面实施、国家特教改革实验区建设、规范和治理招生秩序”五项突破,努力在“推动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注重内涵发展、提升素质品质、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依法治教、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创亮点、出经验(八方面重点工作),以高歌猛进的势头,加快“努力跻身全国教育工作第一方阵”步伐(简称为“2358”工作思路)。2015年确定为全市教育系统“学前教育全面提升年”。

  一、抓改革,推动教育创新

  1.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和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项目。制定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构建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教育质量评价科学水平。在中国教科院指导下,重点监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形成2015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依托石家庄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研究。

  2.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任务。以完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普及应用为抓手,打好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市建设收官战。加强“智慧课堂”的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的深度融合。全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全市“班班通”率达到80%以上;扩大“人人通”学习注册使用率,教师达80%以上,学生(含家长)使用率超过50%。

  3.启动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项目。实施《石家庄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推进“幼特融合”工程为抓手,与残联部门合作,开设特殊儿童学前康复机构;在特教学校开设4所附属特教幼儿园(班),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选择20所幼儿园作试点,创设“幼特融合班”。开展“医教结合”、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鼓励各类有条件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残疾儿童并给予经费资助。加强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试点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

  4.加强多样化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开展多样化特色高中评审认定工作,创建中外合作办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艺术、体育、书法等特色高中。加强市38中河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实验学校建设,打造书法特色品牌学校。指导20所试点特色高中研发成果展示平台,开展基于课程的高中创新实验室创建工作。市直高中围绕小班化教学、微细管理、学校文化、课程改革和“走班制”试点,构建供学生多样化选择的课程体系。开展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探索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引导高中学校主动适应高考改革新要求。

  5.扎实推进普职融通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市内15所8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等普职融通试点工作。跟踪调度并指导试点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申报选拔和测试录取工作,实行学生互转互通。开展学生生涯指导,加强普职融通课程建设,共享普职学校教师和教育设施资源,构建资源共享共建、学籍流动、学分互认等管理制度,探索普职融通高中建设新路径。

  二、促提升,加快转型升级

  6.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提升。制定实施《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第二期行动计划(2014—2016年)》,2015年以市区为主新扩建50所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办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明确生均拨款标准。配合物价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成本性收费标准,体现收费合理性。促进新老城区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将原市内区与新三区组建区域协作组,按照城市幼儿园评定标准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通过举办“园长沙龙”等交流培训活动,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优质课技能培训,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研究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解决意见,抓好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

  7.强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扩充。制定我市《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配套出台推进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方案,通过主城区每区新打造2所优质高中、5所优质初中、10所以上优质小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推进新老城区及正定县教育一体化发展步伐,以物质支持、管理协作、师资共享等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区域教育资源深度融合。制定大力扶持和做精做强县一中指导意见,提高县域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

  8.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步伐。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扩大我市中高职衔接试点校范围和专业数量,完善中高职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出台《石家庄市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学校。推进市区公办中职学校资源整合,支持新三区职教中心在保持原有优势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特色和品牌建设。积极创建职成教示范县和改革发展示范校,力争我市1-2个县申报省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平山县成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赵县职教中心通过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验收。

  9.加强市属高校专业建设。发挥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作用,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综合改革。5所市属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集中建设一批精品资源课。完善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市属高校党建工作水平。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快推进石家庄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紧密对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10.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台《石家庄市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坚持规范管理与鼓励扶持并重,推进民办教育“优质化、多元化、个性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民办中职学校组建3—4个民办教育集团。启动民办学校办学品质提升工程,鼓励办学行为规范、特色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教育机构做大做强,打造石家庄民办教育品牌。

  11.全面启动社区教育工作。建立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搭建社区教育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公共资源,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文化、思想道德、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统筹各行业部门各类培训项目与资源,面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12.积极拓展国际教育交流。加强与美国、加拿大、丹麦、瑞典、新加坡等国家、地区合作交流,开展建设国际高中、引进国际一流名校和市属高校办分校等紧密型合作的可行性研究,出台《石家庄市关于推进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国际化水平。与京津合作加大引智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外教聘请渠道,2015年再引进100名外教。规范管理市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办的“国际班”。指导高中学校利用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加强中外师生国际教育文化交流。

  三、重内涵,提高教育质量

  13.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内涵建设。制定《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局领导分包联系制度,提高项目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项目学校教师(含生活教师)的管理与培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项目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等,提高办学条件和生活服务水平。制定保障山区贫困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段教育的政策措施,完善深山区学生成长发展电子档案,注重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确保每一名深山区初中毕业生都能够升入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乃至大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深山区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总结宣传力度,把成果经验推介向全省、全国。

  14.加强学校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制定《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明确学校管理职责,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出台《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学区化管理,重视农村教学点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出台《中小学一校一品特色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市级实验校和文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制定《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通报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5.强化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完成3万名专任教师注册、1.2万名教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工作,形成覆盖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师教学方式变革。组建石家庄基础教育专家库,建立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构建石家庄市中小学校本课程资源库,制定《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样板创建工作,开展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活动,逐步实现全市校本课程资源共享。

  16.全面提升教育科研水平。立足校本教研,开展蹲点教研、连片教研和跟踪教研等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以流动课堂、送教下乡、名师讲堂、主题培训等为载体,形成研训一体的教研机制。推进“教研员工作坊”建设,引领骨干教师队伍成长,辐射带动全体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小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科研能力。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制定教研员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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